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 | 香港故宫馆旭日学人计划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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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

九龙西九文化区博物馆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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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至下午6时
星期五、六及公众假期
上午10时至下午8时 | 星期二(公众假期除外)、农历年初一及年初二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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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主页 研究 文物修复与科学研究

香港故宫馆旭日学人计划 2025

“香港故宫馆旭日学人计划”(“计划”)是在旭日慈善基金的慷慨支持下成立的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香港故宫馆” / “本馆“)驻馆学术研究交流计划,旨在促进国际文化艺术领域专家学者的交流和合作。

访问学人将与香港故宫馆员工交流合作,共同从事对故宫博物院和本馆藏品、文物保护或展览项目等相关的研究和其他工作,深化本馆的学术研究,促进知识交流和研究合作。

 

香港故宫馆旭日学人计划 2025                                   

现正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请透过电邮提交所需的申请资料,详见下方“提交申请

 

报名详情

时间 2025年2月 – 2025年12月
访问学人须全职留驻香港故宫馆,进行为期3至11个月的交流。
研究重点 中国古代纺织品研究或藏品管理与保护

访问学人将参与中国古代纺织品展览规划、研究,或中国古代纺织品文物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包括评估文物状况及保护修复工作等。
申请资格
  • 申请对象为在中国或国际博物馆、考古机构、档案馆、高等教育及其他学术研究或教育机构工作至少 5年的在职或退休专业人员。
  • 申请者须具有中国古代纺织品研究或藏品管理及保护方面的学术研究和工作经验,拥有良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并能同时协助统筹多个项目。
  • 藏品管理与保护领域的申请者需具备中国古代纺织品的藏品管理或保护修复的专业知识,并拥有至少 5 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 申请者须持有中国艺术史、历史、考古、文物保护、档案学、博物馆学或与本年度研究专案专业相关之硕士或以上学位,以及与中国古代纺织品相关的工作或学术研究出版的资历。
计划要求
  • 在计划期间,访问学人必须全职留驻香港故宫馆。
  • 访问学人须在计划期间及结束前,透过工作坊、讲座、出版或策划展览等活动,分享和汇报参与此计划的工作进展和研究成果。
  • 获选时,须同意香港故宫馆有关智慧财产权、保密、法律合规及工作签证申请等的聘任条款。
提交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0日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并以 PDF 一个文件附件形式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以一封电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填妥的申请表。
  • 履历表(2-3 页),包括学历、工作经验、曾获荣誉或奖项,以及曾参与的相关研究、策展专案。
  • 一份研究计划书(2000 字以内),简述申请目的和个人背景,并说明与本年度研究重点的关系,以及研究专案内容及工作时间计划。
  • 曾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专著(共计两份,一份文章、一份专著;或两份文章或两份专著)。
    备注:如提交专著,请扫描全文,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及版权页, 并以PDF附件形式随电邮发送。)
  • 一封推荐信(1-2 页),须来自现工作单位领导(如申请人在职),或原工作单位领导(如申请人已退休)。请提供推荐人的姓名、职位、机构和联络方式。

下载申请表

资助和津贴 香港故宫馆将为每位访问学人提供驻馆交流期间与该计划相关的住宿和生活交通津贴等,并负担与计划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评选 故宫博物院及香港故宫馆代表将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并选出本年度的访问学人,名额不超过2名。

香港故宫馆保留对筛选访问学人及年度名额之最终决定权。
申请资料及版权处理 为处理申请及评估,申请者均视为同意授权香港故宫馆复制及分发其申请文件予本计划评选委员会成员作参考。申请者亦视作同意授权香港故宫馆持有及处理相关申请文件,并作存档。

若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版权属其他人士/机构所有,申请人须预先得到版权持有者的许可(包括书面、口头、图像/影像制作或任何其他格式)。如申请者违反任何版权协定,申请者需独力承担所有责任及后果。

所有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将由香港故宫馆存档,不予退还。落选者提交的申请文件将会保留不多于 12 个月,所有个人资料将于截止日期后3个月内销毁。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应与本申请指引及申请细则和条款一并阅读。所有由申请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将被用作处理其对计划的申请,进行计划及与拣选访问学人沟通(如适用)之用途。该些个人资料会依照香港故宫馆的私隐政策(https://www.hkpm.org.hk/sc/privacy-policy)处理。香港故宫馆不会将所收集到的申请者个人资料转移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出于下列指定目的须向下列各方作出披露:(一)与香港故宫馆共同举办计划的伙伴、赞助或支持机构;(二)已承诺保密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并为香港故宫馆提供行政、通信、电脑、付款或物流服务的资料处理代理、其他服务提供者(不论是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三)可能对监督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及其附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故宫馆)的相关事务具有利益或权利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政策局及立法会;及(四)其他获许可接收你的个人资料作执法、检控或复核裁定目的的机构、或在法律要求或允许披露的情况下。如申请者提供的资料不足或有误,则有关申请在计划中可能不获考虑,及/或申请者不会被选为计划的访问学人。申请者有权要求查阅和更正其由香港故宫馆持有的个人资料。该要求应以书面形式透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或邮寄/亲身提交至 “香港九龙西九文化区柯士甸道西8号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大楼9楼" 的 “资料保障主任"。
查询 电邮:[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保留以下最终决定权: i) 停止设立任何访问学人职位; ii) 修改/补充申请指引的条文;及 iii) 取消是次公开申请的安排,而毋须于事前通知。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不会就申请者因上述情况引致的损失,或因提交申请资料而衍生的开支作出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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